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锚点在于 “公益性导向”,而薪酬制度改革则是撬动医务人员行为向公益性回归的关键抓手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其明确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,其设计逻辑看似清晰 —— 通过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中固定部分比例、降低绩效浮动部分占比,弱化市场化激励对医疗行为的干扰,引导医务人员聚焦 “看好病” 本身。但从改革落地的现实肌理来看,这一过程远非 “调整收入结构” 那么简单,其背后涉及收入水平稳定、多部门协同、医疗资源供给、绩效评价科学度等多重复杂命题,需要跳出 “政策设计” 的理想化框架,进行更具现实观照的冷思考。
改革的核心逻辑:并非否定现有公益性,而是寻求 “公益与效率” 的更高平衡
薪酬改革的核心动作是 “调整收入结构”,但这一动作的有效性,建立在一个关键前提之上:医务人员的总体收入水平必须保持稳定,至少无显著波动。若收入水平因结构调整而明显下降,改革的公益性导向目标将彻底落空 —— 要么医生选择 “躺平”,减少诊疗投入,加剧患者就医难度;要么通过进一步压缩诊疗时间、降低服务质量来维持收入,反而背离 “看好病” 的初衷。
然而,这一前提的实现面临着现实梗阻。收入结构调整必然导致医疗运行效率的合理下降(这本身就是改革希望达成的 “去效率异化” 目标),但在当前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下,效率下降直接意味着医院总收入减少,进而传导至医务人员收入。要破解 “公益性与积极性” 的这一矛盾,核心在于调整长期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,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—— 但这一关键举措,长期未与医保控费改革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,根源在于 “三医协同” 的不到位。
从部门权责来看,医保部门作为需求方代表,核心目标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;卫健部门作为供给方代表,聚焦公立医院运行安全与高质量发展,二者责任边界清晰,但协同性不足:医保部门对公立医院运行压力的敏感度较低,而卫健部门推动公益性政策(如巡回医疗)时,常因缺乏财政支持而增加医院经济负担。更关键的是,“腾笼换鸟” 政策的落空 —— 此前控费改革(如药品零加成、DRG 支付改革)的初衷,是通过降低物耗成本 “腾空间”,再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“补价值”,但后续 “腾笼空间” 多被用于扩大医保报销范围,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缺乏顶层设计与整体推进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医保部门 “定价权与支付权合一” 的 “权力闭环”。正如 “农民卖肉” 的隐喻:肉的市场价值 10 元,兼具定价权与购买权的 “买者” 只愿付 6 元,却无视生产者的成本与行业可持续性 —— 这种缺乏制约的权力,既难以科学测算医疗服务成本,也容易忽视临床实际需求,最终导致薪酬改革失去关键政策支撑。因此,医疗服务定价权与支付权必须分离,医保部门也应纳入薪酬改革的责任主体,形成 “三医制约” 基础上的 “三医协同”。
绩效评价的底层逻辑:跳出 “数字陷阱”,回归医疗本质
薪酬制度改革与绩效评价体系密不可分,而文章 2 中提及的绩效评价原则,恰恰戳中了当前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痛点:“任何需要花 30 秒以上描述的指标都不适合做绩效评价”“不要信赖平均水平”“不能只重财务指标,忽略非财务指标”。
当前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,过度陷入 “效率数字陷阱”:以门诊量、住院人次、手术台数等财务导向指标为核心,导致大医院普遍出现 “排队三小时,看病三分钟” 的荒诞场景 —— 著名专家半天接诊 50 人甚至 100 人,患者与专家交流不足一分钟;术后 48 小时要求患者出院,主刀医生因工作紧凑无法查房,患者未见医生面便离院。这种 “高效率” 本质上是医疗服务价格过低的无奈补偿 —— 医院与医生只能通过 “多接诊” 维持收入,却牺牲了医疗质量与患者体验。
真正科学的绩效评价,应回归医疗本质:一方面,指标要简洁、精准,能如实反映诊疗流程与服务质量,而非复杂的数字游戏;另一方面,要打破 “唯财务指标” 的桎梏,将患者满意度、诊疗合规性、医疗质量(如并发症发生率)、教学科研贡献等非财务指标纳入核心评价维度。正如 “人们只会做管理者检查的事情”,若绩效评价聚焦 “看好病、服好务”,医务人员的行为自然会向公益性靠拢;若仍以 “接诊量” 为核心,即便调整收入结构,也难以扭转 “重效率、轻质量” 的惯性。
改革落地的必要支撑:价格调整与资源扩容 “双管齐下”
要让薪酬改革真正落地,除了破解 “收入稳定” 与 “部门协同” 难题,还需应对 “效率下降后的医疗需求满足” 问题 —— 当前医疗效率是 “异化的高效率”,改革后效率回归合理水平,如何保障患者需求不被压制?答案在于 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” 与 “优质医疗资源扩容” 的双支撑。
其一,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 “收入稳定” 的核心路径。在政府难以大幅增加投入、效率合理下降的背景下,只有通过提高单位医疗服务价格,才能弥补医院总收入的缺口,确保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不变。公立医院作为政府委托履行公益职能的 “准公共产品供给方”,其水电气、药品耗材、人力资源等成本均需按市场价格支付 —— 若政府投入有限,医疗服务价格又不调整,公益性便成了 “无水之本”。因此,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是 “可选动作”,而是 “必选动作”,需纳入顶层设计,与薪酬改革同步推进。
其二,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是 “需求满足” 的关键保障。当前所谓 “优质医疗资源过剩” 的说法,脱离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—— 我们摆脱 “缺医少药” 状态尚短,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仍显不足。若医疗效率回归合理水平(如下降一半),现有资源根本无法满足合理医疗需求。因此,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势在必行:一方面,大医院适当扩容并非 “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对立”,而是亚专科发展、优秀人才落地、缓解住院排队(部分专科排队超 3 个月)的现实需求;另一方面,需通过健全分级诊疗体系,做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,扭转 “患者只认大医院” 的认知偏差 —— 让基层医院承接常见病、多发病,大医院聚焦疑难急危重症,通过 “分流” 缓解大医院资源压力。
值得注意的是,判断医院是否 “虹吸” 资源,不能仅凭主观臆断,而需结合初诊复诊比例、本地外地患者比例、病种疑难指数等数据综合分析。在 “十五五” 规划制定的关键期,更需以客观数据为支撑,理性规划优质医疗资源布局,避免陷入 “一谈扩容就否定” 的误区。
改革需 “循逻辑、重协同”,拒绝 “大而化之”
公立医院绩效与薪酬制度改革,绝非 “调整收入结构” 的单一动作,而是涉及医疗服务价格、医保管理、资源配置、绩效评价的系统性工程。改革不能 “大而化之”,更不能出现政策自相矛盾 —— 既要明确公益性导向的核心目标,也要正视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诉求;既要推动效率回归合理水平,也要保障患者医疗需求;既要强化部门责任,也要打破权力壁垒,形成 “三医协同” 的改革合力。
唯有跳出理想化设计,深入分析医院运行机制与医务人员行为逻辑,将 “收入稳定、价格调整、资源扩容、科学绩效” 等关键命题逐一破解,才能让薪酬制度改革真正成为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 “助推器”,而非 “空架子”。这既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,也是解决 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 问题的关键一步。